临沂市老旧小区加装电梯需满足以下条件,综合政策文件和技术要求:
基本条件
房屋属性
已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或合法产权证明
未列入房屋征收或拆迁计划
地上主体结构为4层及以上未设电梯的多业主住宅
建筑安全
房屋结构需通过安全鉴定,符合加装电梯的承载要求
不得降低原建筑安全水平和消防标准
空间要求
在原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内实施,满足消防间距、安全疏散等规范
业主协商要求
表决比例
需单元内专有部分面积及人数占比均超2/3的业主参与表决,且参与表决中面积和人数均需3/4以上同意
占用专有部分的,需该业主书面同意并签订补偿协议
资金分摊
业主可共同出资,按楼层协商分摊比例
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(含配偶双方父母)用于出资
政策支持
财政补贴
符合条件的项目可获25万元/台补贴(市级15万+区级10万)
审批流程
需提交业主同意书、电梯方案、安全证明等材料,审批时限约20个工作日
其他注意事项
电梯外观需与建筑风格协调,不得改变主体结构
建议选择无机房电梯减少噪音,优先考虑半层入户设计化解低层反对
注:兰山区、罗庄区、河东区、高新区、沂河新区适用本办法,其他县区可参照执行。